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规定》的颁布施行,是我国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助推器。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规定》,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促进依法治校。经研究,工会将组织参加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举办的《规定》知识竞赛。请各分工会、工会小组于5月30日前到院工会领取试题,认真组织本(系)、部教职工踊跃参加竞赛,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参加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规定》的贯彻落实。试题答题纸于6月8日前统一交至院工会。
工 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